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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维港、故宫、巴黎我都喜欢 (第2/3页)
是这样,你离得太近,日日黏着,她便觉得你不矜贵,失了分寸;你离得远了,又怨你冷落她。这个度,最难把握。” 商屿握着酒杯的手微微收紧。 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何其精准。 他早上发了疯一样地冲过去,把她按在床上做运动,那是“近”,结果小姑娘觉得他老,耽误了她的时间,对他一点不欢迎。 昨晚在电话里,他用最冷漠的言语拒绝她。那是“远”,换来的是她一夜的眼泪和几乎要把他逼疯的误会。 秦玉桐说他是小三后,商屿显然接受不了,问他比别人差在哪里。 她的回答是这样的:“维港的夜景,故宫的落雪,还有巴黎铁塔的灯光,我都喜欢。” “没有谁比谁更好,也没有谁比谁更重要。商先生,你不觉得,能同时拥有这些,才是最快活的吗?” 没有非此即彼的对立,只有“我都要”的理直气壮。 她不是不爱,只是她的爱,像阳光和空气,可以慷慨地分给很多她认为美好的事物——一座城市,一片风景。 或许也包括,好几个男人。 他们在他眼里是竞争者,在她那里,却可能只是她庞大收藏品里,各自闪着光的、独一无二的藏品。 她没有更喜欢谁。 因为她每一个都喜欢。 他不是输给了谁。 他只是,还没能让她觉得,拥有他一个,就胜过拥有全世界。 商屿放下酒杯,杯底与铺着苏绣桌布的红木桌面碰撞,发出一声极轻的闷响。 霍启山见他神色变幻,以为是自己说教得过了,正要开口圆场。 却见商屿抬起头,所有的阴霾和不确定都已一扫而空,只剩下势在必得的沉静光芒。 “霍伯父,”他微微一笑,重新执起公筷,夹了一块软糯的鲍鱼放进对方的碟中,“您说得对。” “是我以前,想得太简单了。” 霍启山见他神色清明,不似作伪,便满意地捻了捻下巴上的短须,笑意更深,“你啊,就是太稳。这点比我们家那个不成器的阿轩强太多了。” 他口中的“阿轩”,指的是他最小的弟弟,五房所出,小了他三十岁,成日在兰桂坊和模特嫩妹厮混,是港岛出了名的浪荡子。 “霍伯父谬赞了。”商屿谦和地垂下眼,“从前我也没少跟阿轩一起闯祸,没少被阿爸用家法教训。” 霍启山哈哈大笑,指了指他,“你这小子,还学会藏拙了。” 一顿饭宾主尽欢。 * 咖喱鱼蛋,牛杂,鸡蛋仔,还有裹着甜酱和花生酱的猪肠粉…… 秦玉桐胃里空得发慌,早知道中午就吃一点,干什么跟自己身体过不去,现在倒好,一想起好吃的嘴里就流口水。 少女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进衣帽间。 方姐的禁足令还在耳边,但她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今天在品牌活动上迟到,已经被记者戳了半天脊梁骨,她现在只想做点让自己高兴的事。 她换下那身价值不菲的衣裙,套了件最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外面随意地罩了件黑色连帽衫。 临出门前,她在玄关的镜子前停下。 大明星出门自然是要全副武装,不然明天她呼吸一下就能上头条。可口罩是不能戴的,戴了还怎么边走边吃? 她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一副几乎能遮住半张脸的超大号黑色墨镜架在了鼻梁上。 晚上九点,戴着墨镜在街上晃悠,是有点奇怪。 但人都有点怪癖,大家应该也能理解。 秦玉桐非常心大地给自己找好了借口。 夜里的旺角,比白天更有人气。 无数块霓虹招牌交错层迭,把天空都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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