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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节 (第1/3页)
郑兰漪为她挽起发髻,挑选着合适的发钗和步摇,突然想起,南照首饰多以银饰为主,便取下那金簪,换了纯银的簪花,给她细心地簪上。 “我在路上,遇见了山贼。” 郑兰漪笑着说:“他们杀了我的婢女,还有随从。” “然后,他们围住了我。” “我听到他们的语言,才知道他们是殊来古国的人。他们的眼神让我知道他们想对我做什么,啧,两腿一张的事,可是知还在等我,我不能死在这里。” “说起来,殊来古国的人跟你们南照的人一样呢,都很信仰神灵。” “而且他们极其畏惧一种邪神,他们相信一个女子如果下.身流血不止,便是被邪神附体,会带来灾祸。” “我不过一深闺妇人,他们都是四肢健全的男子,我能做些什么呢?哭着求他们放了我吗?太蠢了。所以,我用知还送我的白玉簪,扎进了腹部。” 郑兰漪为她戴上银发簪坠,坠饰是小铃铛,动起来会有叮叮当当的声音,她拨弄了一下,像是觉得颇为有趣。 “只要能救知还,只要能活着见到知还,豁出我们娘俩的性命,算得了什么?他们果然怕了,畏惧地不敢靠近,我以为他们会放过我。” “可是。” “他们之中有人认出我是谢不归兄长的妻子。” “你也知道,谢不归最令人津津乐道的是什么,” 郑兰漪轻轻笑道,“是他曾一手覆灭了殊来古国啊!” 郑兰漪不无鄙夷地说:“太可笑了,那样茹毛饮血的野蛮人竟也是爱着他们的故土的。” “一个、两个、三个。啊,五个。一共五个人,对,他们一共五个人。也许是太久没吃饭,也许是刚才与我的护卫打斗,受了不小的伤,我捅死了两个人,割下了一个人的脑袋,挖出了一个人的眼珠,还有两个吓得魂飞魄散,竟然丢下他们的同伴逃走了。”郑兰漪轻声叹息,“杀人好简单,真的好简单,像是捏死虫子一样容易。我为什么从前从没想过,我为什么一直在忍?郑家的那些人可比山贼好杀多了,如果我早一点悟出这个道理,或许就不会吃那么多苦。” “但我伤得也很重,站直都不可能,只能趴在地上,一点一点地往前爬。” “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到知还的身边去。我好喜欢他啊,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想跟他在一起,一生一世。” 郑兰漪取出一条银发簪链,认真地给芊芊戴上,细银链缠绕在那两根乌黑的辫子上,还有一些细链子则垂在肩部,衬着女子精致的妆容,显得格外华丽。郑兰漪忽然生出一种自己是那入殓师的错觉,她愉悦地笑了笑。 “不知爬了多久,我看到了散落的辎重。那是我变卖嫁妆,四处筹措银两,才好不容易筹集到的军需,就这么全都洒在了地上。我看见——狼。好多狼。它们埋在那些家丁的肚腹之间,吃得满嘴是血。护送军需的家丁们,全都死了,没有一个人活下来,哦,还有我,我一个人。” “太蠢了,真的太蠢了,我凭什么会觉得我一个人,光凭我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改变这一切?谢知还的祖母,那个老东西,一心弄权,嘴上说着知还是她最疼爱的嫡长孙,还不是说放弃就放弃,假惺惺地哭一场,什么都不为他做。谢知还的弟弟,就是那个战无不胜的神威将军,无人寻得他的踪迹,想必当时正黏在你身边,在你的裙边跟你日夜恩爱吧?谢知还的堂弟,更是个不顶事的废物。我婆婆倒是爱子深切,可她能做的也不过是多给我筹措一些军需,借我一些家丁,护我到达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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