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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9章 (第1/3页)
所以为了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就必须要让他们互相之间监督,如果一方发现了官员的问题上报了,而另一方却连调查都还没有发起,那么这种事情就是不正常的,双方都是调查机构,为什么你调查到了,其他人没有调查到呢? 这是不科学的事情,所以徐清就发起了自检模式,只要有任何一方抓到了证据,而另一方连调查都没开始,就开始累积功过,若是次数过多,那么检察官或者是御史就要面临下台的危机,同时徐清在大理寺和御史台之外,再成立一个检察院,用来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御史台,而这个机构,明面上是对皇帝负责,侧面则是对首相一个人负责的。 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自己可以控制大理寺和御史台的目的,同时司法权将全面握在自己的手中,当然,徐清这么做,也会招致很多官员的反对,不过徐清也知道,这些官员之所以反对,不过是想要好处罢了。 自己把他们的生杀大权握在手里,他们怎么可能没有一丝一毫的怨言呢?即便是自己派系的人,都不得不有些怨言了,所以检察院,徐清明面上是不会控制的,虽然受到自己的辖制,但他不会直接去控制,而是会安排一个人去控制这个机构。 历朝历代,凡是担任官员检查工作的人,往往都是吃力不讨好的,做得好是应该的,同时还要受到同僚的冷眼相待,毕竟官做到了这个地步,谁敢保证自己的屁股一定是干净的?便是徐清也做不到这一点,所以有这么个机构存在,对于许多官员来说,都是插在头顶上的一把利刃,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把刀就插在了自己的头上,这谁又能说得准呢? 这种得罪人的事情,徐清自然不会揽到自己的身上,但同时司法权,尤其是士族们的司法权,实在是太过于重要,交给别人,徐清也没有太大的信心,必须要有所节制,他才可以放心,所以将大理寺和御史台这两个执法机构交给皇帝,而把节制这两个执法机构的监督机构,检察院握在自己的手里,如此一来,自己拥有监督他们的权利,却没有执法的权利,这样一来,徐清不仅仅掌握了士族司法的一部分权利,同时还不需要被官员们指着鼻子骂,这显然是一招妙棋。 不过即便如此,官员们对此也不会特别的满意,尤其是一些中上士族,他们本来就享有司法上的豁免权,不是说法律不会判到他们的身上,在宋朝的法律里,除了皇帝不能判,便是首相也能判罪,皇帝之下,人人平等,这是宋朝法律的精神,但精神是精神,条文是条文,在现实社会中,会那么做的情况是非常少的。 所以很多官员长期在这么一个体制上生活下来,可以说也慢慢习惯了这种对于士族的放纵,便也不再这么遵守法律了,而依旧遵守的人,完全是道德在支撑着他们,因为他们即便做了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法律也不会惩戒他们,因为大理寺和御史台握在朝廷的手中,同殿为臣,谁又敢随便乱说话呢? 故而官员们是不满意的,大理寺和御史台被分割出去,皇帝掌握有着两个机构,高级官员自然不用担心,毕竟就算给这两个机构权利,他们也不敢查宰相,尚书,但对于他们这些侍郎,院正,他们敢不敢查,许多官员认为是敢查的。 以前的反贪只涉及到底层的官员,而如今这些机构被分割出来,单独办案,那么涉及到的官员也将会从底层上升到中上层,这对于许多官员来说,自然十分不满,不过徐清也有一些办法来遏制住他们,首先便是给予一些派系权利,比如说把刑部交给这些派系来掌管,这可是传统六部之一,虽然如今随着朝廷机构的扩大,六部已经扩张到了十七部,但刑部依旧是十分重要的部门。 徐清将他让出来,分给其他的部门,这无疑代表着徐清的诚意,同时在全国的议会中,徐清将放弃一部分席位,让给他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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