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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节 (第5/8页)
。不过他带着手铐,身边有两个警察,看得很紧。那个手机又贴得紧,伸手去抠的话,大概还没碰到手机,那两个警察就会动手把李穆按住了。于是他只好回答:“我是自愿不要律师的,我要为自己辩护。” “那好吧。”肖英一副不认识李穆的样子,“那我宣布此案正式开庭审理,我先说一遍开庭的注意事项。首先呢,没要你说话的时候,你不要说话。我问你问题的时候,你就对应着我的问题做回答,不要扯到别的地方去。话只要说一遍就可以了,说过了的不要重复。另外请在场的各位关掉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本次开庭不允许录音录像,如果发现有人录音录像,我会让法警没收设备并拘留行为人,还有……” 肖英正在啰啰嗦嗦的时候,李穆看见何林然和肉山在手机视频里面出现了,还穿来文字信息:小子你还真行啊,打了十倍剂量的吗啡居然还挺得住,意志力果然强,可惜我赶时间,只能在今天开庭,要不然打你十天八天的,看你还挺不挺得住!本来想给你直接上四号,就怕毒性太大一下子把你给毒死了。 第五百八十一章 无罪(2) 为什么赶时间呢?难道是林风只有今天有空?李穆想了想觉得很有可能。林风身为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肯定是很忙的,能够抽空来山南省已经不容易了,要是还要等十几天才开庭,人家肯定早就走了。把人带过去看守所参观李穆肯定不是好选择,所以就只有提早开庭了。还有那个十倍剂量,你说下盐下十倍,都能把人咸死,何况是吗啡这种东西呢。李穆心里更加痛恨何林然了。 那边肖英唠叨完开庭的规矩以后,就和检察官说:“好了,请出示你方的证据。”于是检察官就推出了整整好几车子的证据。首先这个一号证据是李穆的身份证,二号证据是李穆的指纹,三号证据是李穆的鞋子,四号证据是李穆的衣服,五号证据是李穆的裤子……一百零一号证据是李穆的手机,一百零二号证据是李穆的钱包,后面还有很多,证据编号一直到三百多才完,这么把证据读了一遍,就花了一个多小时。 对完证据以后,肖英还要问李穆对证据有没有什么意见。李穆当然有意见了,可是这么多的证据,李穆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比如说这衣服裤子吧,李穆没看过怎么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呢?还有钱包什么的也是……这三百多样东西都得一样一样看过去,别的也就罢了,衣服裤子都能认出来,也没什么好否认的,那个手机可就麻烦了。 李穆被曹磊骗来的时候,身上连同包里一共有四个手机,全都都插了卡,加起来十几个g的空间,李穆有喜欢乱下东西,什么小说啊游戏啊资料啊文件啊,乱七八糟什么都有,李穆自己都不记得里面有什么了。要是全部都翻一遍,也不知道要多久。可要是不翻一遍,别人偷偷在里面加了一个文件,说是李穆的犯罪计划怎么办?李穆从来都不知道打官司是这么繁琐的事情,律师果然不是好干的啊,这么乱七八糟的,真不知道要对到什么时候。 还有就是那些所谓的尸检报告,李穆当然知道那是假的,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尸体,垃圾场那些人类遗骸全部都是医疗垃圾。可是尸检报告上面术语是一个接着一个,李穆压根就看不懂,要反驳也无从反驳。挑那些认识的看吧,又找不出什么破绽来,比如说有一只手,人家的结论说这是在人还活着的时候硬生生锯下来的,李穆难道还能说不是?这肯定是从活人身上锯下来的啊,医院切死人的手干什么?于是李穆只好说:“我有很多意见,不过现在我还没有法子提出来,如果让我准备几天,我就能够提出来了。” “那我就当你没意见了。”肖英不由分说,“检察官可以开始控告了。” 那个检察官就开始胡说八道了,首先呢,他们在李穆的衣服上面发现了受害者的血迹,还在受害者的残留物上面发现了李穆的指纹,所以毫无疑问的,李穆参与了杀害这些受害者。接着他们展示了几分证供,一份说的是李穆在子乌一向胡作非为,横行霸道,使用各种手段抢劫杀人强奸放火逼人吸毒,不过因为买通了警察所以没有被逮捕。另一份说的是李穆和死者之间的素有仇怨,所以买凶杀人。还有就是验尸报告表明,李穆完全符合凶手的特写——身强力壮,一米九以上的身高,使得动电锯和砍刀。 要说起来,其实李穆从来都没有用过电锯,他总觉得那玩意儿很危险,而且一点都不帅,要拖着一条长长的电线,根本就不能像是电锯杀人狂那样拿着走来走去到处杀人。真正能够拿着到处走的,那是烧汽油或者柴油的油锯。油锯虽然能够拿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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